城市設計導則作為銜接宏觀規劃與微觀建設管理的關鍵工具,其編制質量與實施效果直接影響到城市空間品質與風貌特色的塑造。特別是在新城開發與重點片區建設中,一套科學、系統且具備管理操作性的城市設計導則顯得尤為重要。本文以山東省威海市東部濱海新城為例,探討面向規劃管理的城市設計導則編制思路與實踐經驗。
一、 編制思路:以管理為導向的系統構建
- 目標導向,對接管理需求:導則編制伊始,即明確其核心目標并非僅是描繪美好藍圖,而是為后續的土地出讓、項目審批、建設許可等規劃管理環節提供清晰、剛性與彈性相結合的技術依據。因此,工作重點從傳統的空間形態描述,轉向對開發建設中關鍵管控要素的提煉與規則制定。
- 分層管控,突出管控重點:借鑒“總體規劃—控制性詳細規劃—城市設計—修建設計”的傳導體系,將導則內容分為“片區總體指引”與“地塊開發控制”兩個層次。片區層面側重于結構性、系統性的控制,如公共空間體系、景觀風貌結構、天際線輪廓、特色分區等;地塊層面則聚焦于與土地開發建設直接相關的控制要素,如建筑退界、貼線率、建筑高度與體量、界面通透性、材質色彩、停車與出入口等,確保管控要求能直接“落地”。
- 剛彈結合,增強實施彈性:為適應市場開發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,導則采用了“剛性管控”與“彈性引導”相結合的方式。對影響公共空間、公共利益和整體結構的關鍵指標(如公共通道、綠地率、建筑限高等)實行剛性規定;對建筑形態、立面細節等體現品質與特色的內容,則通過“負面清單+正面引導”的模式,給予設計一定的創作空間,同時確保不出現破壞整體風貌的“負面產品”。
- 圖文并茂,力求清晰易懂:摒棄冗長的純文本描述,大量采用圖示化、表格化的表達方式。通過“管控圖則”將抽象的控制要求轉化為可在圖紙上直接比對和測量的空間語言,便于規劃管理人員、開發商和設計師共同理解與執行,極大提升了管理效率與溝通效果。
二、 實踐應用:威海東部濱海新城的探索
威海東部濱海新城定位為集科技創新、休閑度假、生態宜居于一體的現代化濱海新區,其城市設計導則編制緊密圍繞這一目標展開。
- 特色提煉與分區管控:基于濱海、山體、河灣等核心自然稟賦,將新城劃分為“濱海活力風貌區”、“創新研發風貌區”、“生態宜居風貌區”等若干特色片區。針對不同片區,在通用通則的基礎上,制定了差異化的管控要求。例如,濱海活力區強調公共空間的開放性與連續性,嚴格控制一線建筑高度與體量,保證觀海通廊;生態宜居區則更注重宜人的空間尺度和建筑與綠化的交融。
- 核心要素的精細化控制:
- 公共空間:明確濱海步道、城市公園、街道等公共空間的寬度、界面活躍度(如底層商業比例)、設施配置等要求,塑造連續、舒適、有趣的公共生活網絡。
- 建筑形態:不僅控制建筑高度和容積率,更通過建筑基底面積、建筑面寬、塔樓位置、屋頂形式等指標,引導形成疏密有致、錯落豐富的天際線和建筑群形態,避免“屏風樓”的出現。
- 交通與停車:將慢行系統、地下空間利用、地塊機動車出入口位置等納入導則,從城市設計層面優化交通組織,減少對城市肌理的割裂。
- 環境景觀:對街道家具、綠化種植、照明、標識系統等提出引導性要求,提升環境整體品質。
- 與管理流程深度融合:導則成果經法定程序批準后,直接作為規劃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,并在后續的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”核發中作為強制性審查依據。管理部門依據圖則進行“按圖管理”,顯著減少了審批中的自由裁量權與爭議,保障了規劃意圖的逐層落實。
三、 與啟示
威海東部濱海新城的實踐表明,面向規劃管理的城市設計導則的成功編制與實施,關鍵在于實現“三個轉變”:從“效果圖”導向轉向“規則”導向;從“整體描述”轉向“要素管控”;從“技術文件”轉向“管理工具”。隨著城市治理的精細化,城市設計導則還需進一步加強數字化、平臺化建設,與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深度融合,實現動態維護與智能輔助審查,從而更高效、精準地引導和塑造高品質的城市空間。